专家谈申论命题与阅卷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华赣公务员
2009年08月27日08:14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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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8年1月召开的全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会议上,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尹尉民同志表示:要“解决各地试题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要“努力提高地方公务员考试试题的开发、命制水平”。其实指明了我国申论命题中存在着问题这一事实。
由于申论试题不公开、答案不公开、评分标准不公开,命题、阅卷教师不能参与培训等纪律要求,以致研究申论命题与阅卷中存在的问题有相当难度。笔者能有机会对此问题发表看法,应归功于郭五林申论网广大网友、与本人合作的相关培训机构及参培考生等提供资料和信息。
根据笔者对一些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和答案及评分标准的分析,认为《申论》在命题与阅卷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由于无法全面占有资料,为避以偏概全之弊,本文仅就事说事。涉及具体省、区、市名称,经再三思考,决定以字母代之,阅读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一、《申论》试卷上的大纲不合理
中央、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每年都要发布考试大纲,以此作为引导考生复习备考的指南。一些省、区、市参照国考考试大纲,制定了本省考试大纲,这是值得鼓励的。但各省考试大纲的制定,应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如果考试大纲倾向于某些专业的学生,那就有悖“平等”的原则了。
一般说来,申论试卷上的“注意事项”的第一项可以认为是考试大纲(节选)。但是,由于申论试卷上的“注意事项”在进入考场之前,考生是无法获知的。如果一旦这个注意事项超出考试大纲范围,相当部分考生将感到无所适从。
如A省在没有本省公务员考试大纲的情况下,《申论》试题的注意事项的第一项中为“本次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常用公文的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比照国考大纲,其申论部分表述为“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可以看出,A省申论试卷的“注意事项”中提出的“常用公文的写作能力”是一项新的能力要求。
这项新的能力要求有无必要?是否公平?比较“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常用公文的写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这几个词组,笔者认为,“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是同一个层次的能力,而“常用公文的写作能力”是一个隶属于“文字表达能力”的次一个层次的能力。因此,这项要求是冗赘的,多余的。
“常用公文的写作能力”,对于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来说,对中专生明显不公平 。“常用公文的写作能力”在中专及以下教材中,讲解甚少。对中文、数学、物理、地理等专业学生,对非中文专业学生来说明显不公平。非中文专业是基本不开设《公文写作》或《应用写作》课程的。
而在A省的2008年选调生试卷上,又出现了“逻辑思维能力、对信息的筛选和驾驭能力”,“同时还考查其政策理论水平”等字样。
大纲有悖于公平原则,从指导思想就出了问题,在实践中问题就更多,特别表现在申论要求上。
二、《申论》试卷上的申论要求表述不准确
由于无法获知全国各地的申论试题,因此,仅就笔者视野所及,选择数例申论要求表述不准确的例子:
案例1:表意不清楚,出现歧义
2004年国考申论要求(2)
假设给定资料中有关我国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在你市都存在,你作为市交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请根据给定资料,写一份“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满分50分)
要求:1)简要介绍情况,恰当分析原因,提出全面、明确、可行的对策。
2)条理清楚,语言通畅。
3)做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做答在其他位置上一律无效)。
4)字数不多于1500字。
案例解析:此题有出错的嫌疑。此题的申论要求是写一份“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这个提法是有歧义的。既可以理解为“关于(解决)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也可理解为“关于(汇报)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还可理解为“关于我市交通拥堵的(情况)报告”。
为什么可以这理解的,因为做为一个公文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此处省略了发文机关,这个比较容易理解。但此标题中无“事”却是一个容易被疏忽的问题。“我市交通拥堵情况”是一个名词性词组,它不是一件事情,如果是“我市交通拥堵”那还可以成为一件事,因为这是一个主谓词组,“我市交通”是陈述对象,“拥堵”是陈述语。但加了“情况”之后就成为一个名词性词组了。“事由无事”是公文标题中的常见毛病,作为一个事情来说,它必须要有一个表示动作的词才有可能成为事由。很遗憾,申论要求中的“关于我市交通拥堵情况的报告”恰好其中没有单独使用的动词,因此这个标题才可以做多义理解。
如果这个报告可以写成上述三种类型的报告,那么考试的导向性就是不明确的,那必将让很多考生犯难,使他们发挥不出应有水平,而让部分考生,特别是有经验的考生捡到便宜。不管阅卷场注意到这个问题与否,这次考试都容易出现评分上的偏颇。
案例2:职能分工不明确,误导考生
2005年B省申论要求3
根据材料三,假如你是到现场采访的记者,请你根据采访情况,撰写一份“关于黔江特大交通事故的报告”,报于市委、市政府。要求字数在800字左右。(满分30分)
案例解析:这道题有问题,以记者的身份写报告给市委、市政府,这是违背2000年8月24日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的。该办法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九条规定:“(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记者不是行政机关人员,按理写报告给市委、市政府是没有法理依据的。以记者名义写报告给市委、市政府,这是媒介干涉公务行为,由“工具”向“中心”的转变的一种表征,虽然仅就这件事来看是好事,利于公共管理,但从长远来看,媒介是在帮倒忙。如果命题人员相信媒介能在第一时间把信息传递给党委、政府,而不相信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如宣传部、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办事能力,那就是对政府的严重不信任,实际上无意表现出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我们要防止媒介越厨代庖。这道题初看是重视了媒介,细看却是贬低了党委和政府。那是不相信党委和政府的能力,让媒介来写报告。虽然这只是个案,但这种让媒介插手管理事务的倾向却是应该高度警惕的。否则,它会让我们党委、政府的具体工作部门成为摆设。
例3:用词不当,没有明确表达意思
2004年下半年D区申论要求(二)
请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要分条列款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条理性。(30分)
该申论要求中的“分条列款”,应当是“分条列项”才准确。
根据规定:“条是指特定数目下整个条文;款是指一个完整的条文分为若干自然段的,每一自然段为一款;项则是指在某款条文下的若干个并列规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中援引法律条文若干问题的规范》(沪高法民一[2005]3号文件附件一)。“分条列款”是一个口语化的提法,是一个不严谨的提法。
例4:身份预设不当,考生只有应付
2007年A省考(法检)申论要求2
假设上述问题在你所在省存在,请你以省电力主管部门的名义,给省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不超过600字。(满分30分)
案例解析:本题要求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学生站在省电力主管部门的名义,给省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它存在三个问题:一是考试内容与这些考生将来所要从事的工作关系不紧密;二是站的位置过高,将来可能要到基层(县乡)当公务员的考生,考试时让他们站在全省(厅局)的高度来想问题,容易流于形式或空谈;三是误导考生将来有问题就找政府,不主动承担工作责任(事实上材料中的反映的问题本部门基本上都可解决)。
例5:缺乏内在逻辑,立场不坚定
2009年上半年A省考申论要求(略)
案例解析:申论既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其直接目的当然是为招考公务员服务。但有时候,申论材料却与申论要求有背道而驰的感觉。2009年A省考申论各道题的身份预设有内在矛盾。第一道题身份含糊,“概括形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似是站在高校的角度来进行的;第二题“以某某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则明显该站在省政府办公厅的角度来拟稿,这对于被录用后主要到基层工作的考生来说,这个身份预设不大妥当。第三题“以资料(6)中的两种观点为话题,自选角度”,则是让考生站在自由撰稿人的角度。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三道题不同的申论要求中,作者的身份是混淆不清的。由因大型考试具有鲜明的舆论导向性,所以我们认为这种身份的混淆不清无助于选拔能够忠诚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考生担任公务员,很可能预示着这些考生进入公务员队伍后角色身份不鲜明,无法长期坚持正确的方针政策路线。这不是危言耸听,这是一种文化惯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申论命题中的作者身份预设,否则将会使我们的申论命题导向不正确,轻则有害于考生本人,重则误国误民。没有坚定的立场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是对我们国家建设大业的损害。我们要从国家建设对人才需求的角度,高瞻远瞩地为未来考虑,我们需要什么样的人,我们就要用什么样的申论内容和申论要求来选拔出这样的人。
申论命题中的作者身份预设,在给定材料中必须做巧妙的设置。这要求命题人员深入理解申论本质,并要对从新闻中获取的材料进行相应的修改,才能适应公务员考试的要求。
顺便说一下,申论、行测、面试三者应当分工合作,全方位、多侧面、多角度地测查考生的知识和能力,必要时还应增设考试科目,使公务员考试的测评体系进一步系统完善。
例6:词语生僻,不易理解
2007年B省考申论要求1
给定资料提出了“民间个人网络募捐该不该搞”的话题,但“但网络已成为一个新的慈善平台,网上募捐日渐成为一种公益文化”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根据给定资料一、三、四,解析“慈善”与“公益”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字数不超过150字,满分12分)
案例解析:在此申论要求里,出现了多达5个常见于西方文学、社会学、逻辑学著作中的词汇:“解析”、“慈善”、“公益”、“内涵”、“外延”。这确实给考生设置了一道相当高的门槛。
就我个人认为,这种设题方式是不妥的,来自于西方文学、社会学、逻辑学中的词汇,很多时候因为容易因为中西方语境不同,出现误读现象,使信息传播不够精确,传播效果大打折扣,这就使得考生无法精准把握答题导向。或许,命题专家的本意是“大体则有,定体则无。”但作为事关一省几万甚至十几万考生命运的考试,词汇还是要严谨才行。
我不惜笔墨给大家解析一下。
解析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剖析或深入分析。《宋史儒林传一孙奭》中有:“有从奭问经者,奭为解析微指,人人惊服。”这里的解析可以看作是解释分析的简写。郭沫若曾用到此词:“当他把那种美点解析清楚,而且记录下来,如像化学家为他自己或别人,把一些自然的原素记录下来的一样,他的目的便达到了。”大家最熟悉的解析一词估计应当是弗洛依德的《梦的解析》一书中所用解析一词,也是解释分析之意。
内涵和外延来自于逻辑学。在逻辑学的学术范围内,概念的逻辑结构分为“内涵”与“外延”。根据百度百科查询,我们对两词做如下介绍。内涵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本质特有的属性的总和。例如“国家”这一概念的内涵包括:他是阶级社会中所特有的政治实体,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统治、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是由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组成的暴力统治机器,等等。外延是指一个概念所概括的思维对象的数量或范围。例如,“国家“的外延就是指古今中外的一切国家。
现在我们据此来解析“慈善”和“公益”的内涵和外延:
慈善是群众、组织、个人以金钱或物品等方式对贫弱者进行援助,以使其脱离困境的一种救济行为,它具有志愿性公益事业性质,如给无钱治病者、灾后困难者捐款捐物。公益是非政府组织所进行的非营利性的旨在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等事项,它是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念,如救灾济贫、科教文卫、环保、社会福利等。(139字)
笔者不知道有多少考生能真正读得懂题。只是凭个人教学经验认为多数人读不懂题。做为大型考试,考生连题都读不懂,考生是否能发挥应有水平就不得而知了,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恐怕难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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